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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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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118人看过
导读: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是全部死亡财产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在原则上是相同的,若是各继承人并不能协商确定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继承方案,那么任意一个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全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一、全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财产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具体的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的遗产比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若是某公民在死亡时,名下有合法的财产,那么在处理这些财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死者是否留下了有效的遗嘱,若是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的顺位继承原则来处理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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