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扣驾驶证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扣驾驶证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269人看过
导读:扣驾驶证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后五日内,这是根据我们国家《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规定》当中44条所作出的明确的规定,如果经过通知之后,30天仍然不领取的,可以进行公告。

扣驾驶证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扣驾驶证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二、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吗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驾驶证,主要有以下情形: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可能会由于存在着案件的审理,需要对于肇事车辆进行扣留。但是这种扣留的话,它只是暂时性的,并不是永久性的,一般情况下在检验鉴定结论出来之后,5天之内就需要予以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处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