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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审查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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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478人看过
导读: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始,检察院审查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15天,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主要就是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看有没有什么其他遗漏的罪行。
从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审查时间是多久

一、从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审查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是从接受公安机关移送以后开始计算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也有可能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这种状况。如果侦查活动合法,没有遗漏的罪行,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通常都会做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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