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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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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482人看过
导读: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还涉及到有房产的话,一般是需要进行公证,从而就可以利用公证声名书的方式来表明不再获得这笔房产的所有权利。

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二、继承的其它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继承者可以获得遗产,从而也是可能放弃遗产的,但在放弃的时候也要选对时间,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就要利用书面的形式作出表示,只要表示了放弃遗产那么就不能再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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