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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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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0289人看过
导读: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拖欠债务长达4年一直不还钱的情况下就应该向法院起诉了,而且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如果在这4年期间债权人没有任何的维权举措,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之前跟对方协商过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四年了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应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证据;

(4)其他证据。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借钱不还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般来说,债权人很少在债务清偿期到期后,4年期间从来就不跟债务人要债,所以,起诉的时候在诉讼时效的这一块不是看对方多长时间没还钱,而是要看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维权行为,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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