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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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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5670人看过
导读: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一般是由汽车一方来承担责任,但如果汽车的一方能有证据证明电动车是违反了交通法来进行行驶的,那么也是可以电动车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一、汽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4、相应的处罚完以后就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最先的就是要给事故定责才能确定赔偿,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在定责的时候一般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但具体的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所以,在出了事故之后应该立即要报警处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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