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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抚养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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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5707人看过
导读:在计算交通事故的抚养费用时会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消费水平和被扶养人的年龄来确定的,同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方不仅要支付抚养费用,同时也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及其他补助费用的,具体的费用会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交通事故中抚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赔偿?

(1)城镇居民为:

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

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3、赔偿总额的限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二、车辆事故赔偿项目

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残疾系数乘以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于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等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邓毅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等于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很容易造成公民出现伤亡的情况,如果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也是会耽误一些工作,所以事故的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已经退休领取退休金的,那么交通事故受伤有退休金的人员也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用的,事故责任方也不能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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