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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申请财产调查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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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825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的时候申请法院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必须是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出的申请,向人民法院交纳了调查取证费,而且要提供一些必要的线索,另外就是必须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代理人提出的申请,调查取证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起诉离婚申请财产调查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调查的条件是什么?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二、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请求法院帮助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做法,在当今的离婚案例当中几乎是常态,因为现在的婚姻生活不像过去那么的单纯,有很多所谓的夫妻都只是表面上维持着一个家庭,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收入、生活根本就不了解,不调查清楚就无法平等的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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