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107人看过
导读: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因为药食合同实际上就是对于合同的形式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保险合同它的成立并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主要依据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投保的话就可以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并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可以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依据,而只需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便成立,“签发保险单”仅仅是保险人“应该”完成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并且《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所以,保险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分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保险合同是越来越普遍了,不论是购买车辆之后的车辆保险还是人身方面的意外保险,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在这个合同签订过程当中,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它的合同的类型,一般情况下都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效力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效力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效力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