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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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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753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不正确的。公安机关负责打击盗窃行为,这是一种刑事犯罪,起诉的时候,检察院作为公诉方要提交诉状。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很少,一般都是轻微违法犯罪,不涉及人身及财产损失。比如侮辱罪、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需要受害人自己起诉。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盗窃犯罪可以不用立案?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所述,盗窃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主要是盗取他人财物,即使是受害人没有报案,公安局掌握犯罪线索后,也要办理。等刑事侦查结束后,根据盗窃的数额及犯罪情节,法院做出审理。盗窃不是告诉才处理,如果是亲告罪,受害人自己不说,公安局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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