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发现同样性质漏罪这样的时候,还能判处缓刑吗,法律对于这样,如何规定的呢?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适宜再宣告缓刑的。
根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
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