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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 2022-06-07 16:57:56
律师解答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受害人当场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救治无效死亡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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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践中,交通事故理赔中一般是比照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伙食补助费的2倍计算。当然各地也有不同,根据各地实际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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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行为造成的损伤后续治疗费需要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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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费用暂时没有发生,比如后续治疗费,但是该部分费用确实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因此,侵权人要赔偿的。 但是因为没有实际发生,实践中经常是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后续治疗费。 但是司法部于2020年5月14日下发了《法医类司法鉴定执行分类规定》,自此,后续治疗费和护理人数的鉴定事项不再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鉴定机构不再受理。 2021年7/8月份,济南市、泰安市等地司法鉴定协会陆续作出通知,鉴定机构不再受理后续治疗费和护理人数的鉴定事项。 针对后续治疗费这块,如果确实无法鉴定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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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护工费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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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用以及护理人员的薪酬一般应由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误工费用将依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个人收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确认。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误工费用将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作为衡量标准来计算;而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则需参考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评估误工损失。 至于护理人员薪资部分,则须依据当地区域内护理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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