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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需要实缴吗

时间:2024.02.2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73人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律师解析:
在注册公司或者扩股时不需要立即实缴注册资本,但后期必须按照规定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本的实缴,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严重的可以还需要责令公司企业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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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140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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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242 2024-05-03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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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1234 2024-05-03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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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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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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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产生的实缴义务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股东的出资状况和股权转让协议等。通常,股权转让后,实缴义务由新股东承担。但如果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方知情,则受让方需与原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若受让方未知情,实缴义务可能仍由原股东承担。在认缴出资期限未结束前转让股权,实缴义务可能转交给受让方。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协议和双方协商判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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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质押是股东以持有的股权为担保,为自身或他人债务提供保障,若违约,股权将拍卖偿还债务。而股权转让是股东自主处置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担保,可以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