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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站转让协议

社区服务站转让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4 18:46:42 已帮助27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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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服务站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档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档案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并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销毁。


2、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台帐要及时整理,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妥善保管。


3、为防止流失,原件档案一般不得借阅。特殊情况(如必须用原件办事时)借阅所存原件档案时,必须由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情况只能查阅档案,且应查阅登记。


4、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5、借阅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不得逾期归还或不还,档案保管员有责任负责追还。


6、调卷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或摘抄文件,需经站所负责人批准。


7、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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