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石家庄工伤期间
工资待遇2017法律规定,
工伤职工按照
伤残等级享受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按照您之前的工资标准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
工伤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