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时候应该按照制度程序进行,即使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处罚也不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造成侵权。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受理案件会先认定国家侵权责任是否成立,主要看主体是否国家工作人员,行为是否产生损害后果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