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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开庭一方未到场

离婚诉讼开庭一方未到场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3 05:56:13 已帮助18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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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比如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但是如果被告因上述原因不能到庭,法院缺席判决时一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不作处理。原告起诉离婚,经传票传唤为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6个月内不可以重新起诉,当然如果被告反诉的话,可以缺席判决,同样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不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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