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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间借贷必须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民法典民间借贷必须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024-03-01 11:12:23 已帮助25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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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间借贷必须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民间借贷中不是必须要约定借款的用途,但是借款人应当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物状况的真实情况,出借人还可以按照约定检查和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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