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您在上海市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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