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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3 10:01:57 已帮助18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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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任何由于职务的关系,才获得的作品,虽然可以申请专利,但是归属一般都是单位。若是职员申请所有者是自己,必须要向登记的机关,提交能证明此种行为与单位无关的证据。在版权登记之后,单位和该肢体,都可以免费使用,但是不得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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