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任何对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的公众,您可在知晓此项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相关申请。
当您选择以书面方式进行申请时,我们会认真阅读并妥善保存您的每一份申请;
若您更倾向于口头申请,我们会根据您的阐述,详细地进行现场记录,其中包括您的个人信息、复议请求内容、申请复议的主要依据以及提出申请的日期与时间等要素。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