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驾驶员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34mg/100mL即是涉嫌饮酒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暂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及缴纳一千至二千元不等罚金的行政处罚。
如果该驾驶员曾因为酒驾行为而受过处罚,再次酒驾的话,将会面临至少十天的拘留以及一千至二千元的罚单,同时还会被永久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的判定标准为,在进行汽车行驶期间,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必须高于或等于20mg/100mL,但低于80mg/100mL。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