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对押金的性质进行详细约定的前提下,它的主要功能是作为房东对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财物设定的一种担保措施.对于租赁过程中可能导致住户给出租人带来房屋和室内设备等方面的经济损失时,可从中予以相应的补偿。
反之,若并未产生此类损害情况的话,待合同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契约时,应该将押金悉数归还。
对于租房押金无法退还这个问题,希望您与租户之间能够通过积极磋商加以妥善解决;
倘若协商无果,也请您务必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