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借予他人驾驶并引发轻微交通事故时,若车主在该事件中存在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车主对于事故的发生并无任何过失行为,那么他无需对此事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车辆由租用或借用等方式授权于他人使用,且机动车所有者、管理者与实际使用者并非为同一人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他们也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挂靠的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没有责任。根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