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中,申请费用一般为50至300元人民币不等。
然而,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金额超越了20万元,那么在离婚之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划分,便需依照超出部分的0.5%额外支付一笔诉讼费用。
此外,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