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依法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并未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内容进行建造的情况下,这将被视为非法搭建与乱建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搭建与乱建行为都应当受到严厉谴责,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
若相关责任人未能及时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以及强制拆除等严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