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人被判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同时满足缓刑所规定的其他适用条件,方能依法予以缓期执行:
首先,应为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者;
其次,被告人事先的忏悔之意及诚恳认错态度尤为重要;
再者,应当证明被告人已经彻底反省,而且从种种迹象来看,再次犯案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考虑到缓期执行对于被告人本人及其所居住社区均无显著不良影响,特别是在被告人生活的社区环境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