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向好友借款而无书面凭据,您可参考以下方式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首先,尽可能搜集相关佐证材料,如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短信往来、微信或其他通讯工具上的对话记录、电话录音以及银行转账凭证等;
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建议在借款时即刻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日后产生纷争,同时也能更好地维系彼此之间的友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