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餐饮业相关业务必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手续证件:
首先,需要申请并获得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明书;
其次,依据现行法规,依法进行营业执照的申办程序;
再者,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也是必要的文件之一;
除此之外,餐饮服务许可证书也需恪守相关规定提交申请;
消防许可证书则是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同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也是不可或缺的材料;
在所有证件齐全后还需向有关部门提交单位公章的使用审批等相关程序;
最后,根据具体需要,还需到相应银行申办银行开户许可证以满足实际运营需求。
关于合伙开饭店是否需要注册公司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注册公司或是办理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