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买卖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二手房屋所签订的合同,只有在符合如下各项条件时才能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
1.参加这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该合同完全能够体现出签订双方内心深处的真实意愿,而不是任何一方被强迫或欺骗的情况下签署的;
3.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内容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基本要求,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背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