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车辆所有者亲自驾车引发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保险公司应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来给与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车主在该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则保险公司将予以拒绝理赔。
具体来说,根据中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若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那么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员支付抢救费用,同时也享有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下;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只要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且对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