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承担的职责及义务包括:
有计划地公布各类服务内容、具体责任人、品质要求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上信息须以合理且易于理解的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同时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汇报;
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对于在物业服务区内发生的任何违反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以及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需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同时要随时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且配合其进行妥善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