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使用信用卡透支却未能按时偿还所产生的债务时,此举便构成了违约行为。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银行有权要求您全额偿还欠款本息及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超限费等额外费用。
倘若银行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最终取得胜诉,那么持卡人需额外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
其次,若您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的要件,且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在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金额超过一万元,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即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您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到您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的顺利进行。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