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侵占他人土地,其赔偿方式必须根据土地原来的使用性质来进行。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行为,应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发出命令要求其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若该行为违反了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则需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相关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而如果该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则应对其所占用的建筑物予以没收,同时可对违法者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