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借款者消失之后,债权方具有担保人的情况下,那么其应优先向保证人寻求债权索回。
这是因为我们为确保债权得到圆满兑现而特别设定了保证人制度。
若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或无力偿还,则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向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实际上,针对那些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送达听证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用公示送达的方式,向被告的财产受托人提出宣告失踪及债权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