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后果,依照刑法法规构成故意伤害罪,该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在此前提下,首先应尽可能积极地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争取得到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从而有助于减轻或从轻量刑。
关于具体的赔偿事项,主要包含如下五项:
第一是医疗费,此项金额可根据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挂号费、门诊费及住院费等收费凭证,并结合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其次是误工费,误工时间则需依据受害人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再者是护理费,这部分费用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综合判断;
此外还有交通费,其数额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最后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