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首要条件是,父母双方需对子女姓名变更事宜达成共识,若子女年满八岁的,亦应尊重其个人意愿;
2、接下来,户主或当事人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及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3、待审核程序顺利完成后,符合规定者可获得更名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