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为刑事处罚的一种类型。
依据我国《刑法》所明确的规定,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别。
其中,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
而附加刑则包含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及没收财产等多种形式。
除此之外,针对犯罪的外籍人士,还设有驱逐出境这一特殊的刑事处罚措施。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拘役作为刑事处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具体而言,这些内容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以及第四十二条等相关条款。
《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