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若对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存在疑虑或不满,意图寻求重新审查和分配财产权益的解决方案,必须在离婚协议生效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和请求。
然而,如果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或者秘密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发现该事实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重新审查和分配财产权益的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