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汽车之后,若尚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程序(即过户手续),则由于车辆的实际控制权已经移交给买方,因此原始车主无需对由此导致的机动车事故给他人带来的伤害承担法律责任。
相反地,赔偿责任应当由买受人承担,原因在于该交易行为已经被视为是一种货物或服务的交换。
当机动车实际已经完成了通过转让或其他方式的交付,但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将被认定为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非受让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