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为,由家庭成员间施行的多种形式的身体伤害和精神虐待行为,具体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剥夺人身自由等手段,同时也涵盖了频繁性的口头攻击和恐吓等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当肇事者利用家庭暴力对他人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时,若该行为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则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应依照刑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