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即所谓的房屋重置费,是指用以抵偿被拆迁房屋财产所有者所受之损失的费用,其具体计算方式为根据被拆迁房屋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级,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核算。
(2)此外还有周转补偿费用,这是用来解决被拆迁房屋住户由于临时居住用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该部分补偿是基于临时居住环境的优劣进行划分,并且会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口数量给予相应的月度补贴。
(3)最后述及到的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一部分资金主要是用作激励手段,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诸如选择迁移至郊区或者放弃搬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权益。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种标准,则将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加以确立。
而房屋拆迁补偿总价的具体计算方式可以通过以下的公式表示出来: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