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客观上必须明显呈现出,行为人有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大幅度降低工程质量要求的恶劣行径,进而直接诱发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所侵害的权益则主要表现在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和宝贵生命及其国家所推行的建筑管理体制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主体只能限定在具有法定资格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这几个范围之内;
从主观角度来看,责任者在此类犯罪中多为过失心态。《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