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之路上,我们需审慎面对各类复杂情况,例如若大型机动车与小型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大部分情况下,负有责任较大的一方往往系大型机动车的驾驶人。
针对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碰撞情况,如若行人并无违法交通规定,则肇事认证应承担全面责任。
实际上,法律概念中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定,代表着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过程中对于双方责任比例的明确认定,其中包括全责、主责、对等责任以及次责四个类别。《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