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其计算公式为: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及装饰方面约定的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的差额部分则是这样计算得出的:
即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格加上约定的房屋装修及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当事人通过产权置换方式从拆迁方获得的房屋的评估价值。
3.关于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安置费用,其具体构成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搬迁补助费、在未提供周转房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