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论借款条据到期与否,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始终保持不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到借贷关系的纠纷之中,借款人所享有的相关法律权益是具有诉讼时效性的限定的。
如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那么他应该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该侵权行为以及责任人之日起的三年内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借款人的权益受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即使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将不再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