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例规定,在遭遇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你遭受金钱损失之后,倘若有转账记录作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有关款项能否被成功追回,关键取决于实际情况,并且这部分责任将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
在公安机关对其涉案财产进行依法追缴之后,如有剩余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会原路退赔给那些受骗者。
若不慎遭受到网络诈骗活动,当事人应当尽快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能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例如详细的交易记录、交易界面截屏等等。
若条件允许,可及时向网络警察或当地派出所报案。
亦可选择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将所有与骗子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骗子的手机号码、微信账号、QQ账号以及信用卡账号等,尽可能详尽地告知警方。
当警方接到此类紧急求助后,他们会立即对涉及的账户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冻结,以尽最大可能来协助受害者挽回损失;
对于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报警的情况,可以通过访问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操作。《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