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妇而言,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来完成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
在此种方式中,若男女双方已就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及债务责任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便可前往任何一方常驻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离婚协议书中,需明确体现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且对子女扶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性看法的意愿诠释。
2、诉讼离婚。
在此种方式下,如若夫妻中某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反对意见或者对财产分割与子女监护权的决定产生疑义,则可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