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已婚夫妇离婚事宜时,如未成年孩子尚未满2周岁之时,法院通常会基于以母亲直接扶养为主导原则进行裁决。
当母亲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若父亲提出直接抚养的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批准和支持:
(1) 母亲身患一些长时间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与她一起生活对健康构成威胁;
(2)尽管母亲具有抚养能力,但却未尽自己的抚养责任,父亲因此希望能让孩子跟随他生活;
(3)除此之外,孩子确实因为其他原因,与母亲生活在一起非常不适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