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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谁签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谁签的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18 17:30:03 已帮助26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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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谁签的
拆迁机构应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物出租方确立拆迁赔偿协议,并不需征得同住人员的同意。
若为国有房屋拆迁,拆迁方应与被拆迁人、房屋出租方共同签署拆迁赔偿协议;
同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拆迁方则应与被拆迁人、房屋出租方各自签署拆迁赔偿协议:
(一)属于政府统一规定租金标准范围内的国有出租房屋在面临拆迁时,如果其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
(二)涉及政府统一规定租金标准范围内的个人居住用房进行拆除时;
(三)房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代为管理的房屋进行拆迁时;
(四)宗教团体授权房管部门代理租赁管理的房屋在面对拆迁时。
当国有房屋出租方去世后,依据上海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应重新确认新的房屋出租方,拆迁方也将与其商议并签署拆迁赔偿协议。
如私产所有者离世,则由其遗产法定继承人与拆迁方协商并签署赔偿协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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